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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抵房是什么意思(清退工抵房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5-24 11:40责任编辑:侯大石关键词:

工抵房是什么意思

工抵房是工程抵押房,是指在某些条件下,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后续项目的建设或开发,而向银行或房地产的相关行业(如建筑商、材料商等)进行融资、贷款所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法律分析:

工抵房是工程抵押房,是指在某些条件下,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后续项目的建设或开发,而向银行或房地产的相关行业(如建筑商、材料商等)进行融资、贷款所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

工抵房是可以买的。可以买卖的房屋只要有不动产产权证,能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就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工抵房是指拿房屋抵作工程价款来给建筑方,建筑方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工抵房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来获得房屋物权。

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两者的类别是不一样的,工程抵款房是一种房屋的实体,是把它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其购买、使用、缴税、入住与普能商品房没有区别。

房产开发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工程款全额交付给施工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有时不能及时拿到这笔款项。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工抵房是什么?

工抵房一般指工程抵押房,是指在某些条件下,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后续项目的建设或开发,而向银行或房地产的相关行业(如建筑商、材料商等)进行融资、贷款所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

抵押房是可以购买的,但在购买时应注意相应的解押条件,否则可能无法顺利获得房权而导致房地产纠纷。

便宜的房子固然好,但其中也容易出问题。像上文中的业主就是买房时没有被事先告知是“工程抵押房”,被开发商蒙在鼓里高价买了“工程抵押房”。

扩展资料

案例分析

据悉,2016年11月底,王先生定购了秀峰区一处楼盘的一套房屋及一个地上车位,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定购协议书》,约定购房定金为5万元并于签署协议书时支付。王先生当天通过POS机刷卡和现金方式向该房产公司交纳定金5万元。

但当时王先生并不知道,早在2016年1月,该房产公司就已经将包括王先生所购房屋在内的37套房产抵押给了银行。

之后不久,王先生知道了自己所欲购买的房屋已被抵押,无法办理过户等手续,于是拒绝在《定购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该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该房产公司诉至秀峰法院,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定购协议书》,并返还双倍定金10万元。

秀峰法院认为,房产公司与王先生签订《定购协议书》时,并未如实告知其涉案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致使王先生购买房屋的目的无法实现。法院对王先生要求解除《定购协议书》的请求予以支持。

基于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预交的5万元性质为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双方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在于该房产公司对王先生隐瞒了涉案房屋被抵押的事实,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房产公司应当向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因此,秀峰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房产公司售卖被抵押房子还不告诉别人?赔1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抵押房

工抵房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有2万元费用

你好,工抵房是什么意思如下

1.工抵房指的是工程方给开发商进行工程建设,但是开发商已经没有流动款传给工程方时,开发商就会让工程方拿房子,用以抵销账款。

2.工抵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工程方已经和开发商把账务抵扣清楚了,工程方实际已经购买了这套房子,他只是转卖给客户,客户付款后可以马上签订购房合同。

另一种情况就是工程方并没有进行完款项抵扣,在开发商现金不足的情况下,先找到客户,收取房款,再与开发商结算款项,这样就会有风险存在,因为结算可快可慢,有可能一年都无法结算完毕。

  第二种情况的变数比较多,现在房产商破产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尤其是规模比较小的开发商,可能会出现开发商与工程商都破产的情况。

工抵房的意思是什么呢

工抵房即工程抵押房,是指在某些条件下,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后续项目的建设或开发,而向银行或房地产的相关行业进行融资、贷款所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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