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仕与入仕区别
出仕:官是指成为仕宦,出来做官,与“入仕”相对(入仕是指入朝作官),都是当官的意思
致仕:交还官职,即退休。
出处与详解:
唐 ·韩愈?《送董邵南游河北序》
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董生举进士,屡不得志于有司,怀抱利器,郁郁适兹土。吾知其必有合也。董生勉乎哉!
夫以子之不遇时,苟慕义强仁者皆爱惜焉。矧燕赵之士出乎其性者哉!然吾尝闻风俗与化移易,吾恶知其今不异于古所云邪?聊以吾子之行卜之也。董生勉乎哉!
吾因子有所感矣。为我吊望诸君之墓,而观于其市,复有昔时屠狗者乎?为我谢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译文:
燕赵一带自古就称说多有慷慨重义、悲壮高歌的豪杰之士。董生参加进士考试,接连几次未被主考官录取而不得志,怀抱着杰出的才能,心情忧郁地想去燕赵地区(谋职)。我料知他此去一定会有所遇合,(受到赏识)。董生努力吧!
说起来像您这样不走运的,如果是仰慕正义、力行仁道的人都会珍惜的,更何况燕赵之士出于他们的本性呢!可我曾听说风气随着教化而改变,我怎么能知道那里现在的风气跟古时说的有什么不同呢?姑且凭您这次的前往测定一下吧。董先生要努力啊。
我由您的事有所感想。请替我凭吊望诸君的墓,并且留心观察一下当地的集市,还有过去(像高渐离一类)屠狗的人吗?替我向他们致意:“当今圣上英明,赶快出来做官为国效力吧。”
扩展资料
宋代官吏致仕(辞官)后的待遇:
1、官吏致仕后的俸禄待遇和赐物。宋代致仕官员经过朝廷正式批准后,便可领取原俸禄的一半以维护正常的生活。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于有功之臣,宋朝规定可从优给全俸归养。朝廷还定期赐给一些官吏实物,作为官吏致仕待遇的补充。
2、升官晋阶。官吏致仕后,都升转其本官阶一阶,称为"加转一官"。如果得到皇帝的特许,还可以升转几阶。如仁宗时宰相张士逊致仕时,经皇帝特批,升转了七级,从兵部尚书一下升到太傅之位。己经致仕者,每逢朝廷举行大礼、皇帝登基、庆寿等活动时,仍然可以升转官阶。
3、荫补待遇。"荫补"制度规定,四品以上文官和六品以上武官致仕时,还可以按照官品的高低荫补(授给)其三至一名近亲子弟中、低级官衔。五品到七品的文官和七品武官,致仕时也可荫补一名近亲。恩萌子孙的特殊政治待遇,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官位世袭。
4、致仕后的官吏可以向朝廷要求"恩例"。"恩例"为官员退休时可自己"陈乞",即提出申请,说明自己还有什么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般情况下政府都是给予帮助解决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出仕
致仕
“致仕”,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shì,意思是辞去官职,也是致仕官的简称。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有疾患则提前。官员以何官称致仕,致仕后的俸禄数目及是否朝见等待遇,与其原官品、功绩及皇帝的恩宠程度有关。也称“休致”。
出自《尚书大传·略说》:“大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郑玄注:“所谓里庶尹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
造句:
1、身在官场志守廉,敢为苍生质昊天。为民着想民方敬,致仕美誉价万千。
2、元代规定官员的致仕年龄为70岁。
3、致仕官员有俸禄往往只是高级官员才享有的特权,并不适用于中下级官员。
4、唐人在入仕前、为官中、致仕后皆与自己的别墅息息相关,那是他们读书科举、自娱游乐、修道习禅和疗养归宿的地方。
入仕
入仕意思是入朝作官,出自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爵国》:“士入仕宿卫天子者比下士,下士者如上士之下数。”入:进,由外到内:进入,入梦。仕:做官:出仕。仕宦。学而优则仕,仕途。
用法:作为形容词使用。
示例:
1、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议对》:“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斯固选贤要术也。”
2、唐元稹《故京兆府盩厔县尉元君墓志铭》:“君始以荫入仕,四仕为盩厔尉。”
3、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汉初,仕者不限年,如刘向、陈咸以八十为郎。”
4、清昭连《啸亭杂录·王文简公补谥》:“渔洋先生入仕三十馀年,以醇谨称职,仁皇帝甚为优眷。”
致仕是辞官还是退休
“致仕不是做官”
先看两个例子:
(1)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一生最重要的现实遭遇和实践行为是争取科举致仕。(《文明的碎片》)
(2)章申先生的作品使我想起中国书法史上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即历代书法大家多为致仕通达者。远至李斯、蔡邕,后有王右军、颜鲁公、苏轼、赵孟
、董其昌等继起,群星闪耀,云蒸霞蔚,不可胜数。(《风神灵秀藏高格
线性流美出清真——读吕章申书法》)
很显然,在以上例子中,“致仕”都是按“做官”义来使用的。而实际上,“致仕”的意思并非“做官”,它是指为官者卸任或辞职——告老还乡,颐养天年。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的用法呢?主要原因是作者望文生义,想当然地认为,既然“仕”者“宦”(引申义)也,那么“致仕”就是“做官”。将“仕”与“官”联系起来自然没什么错,但一旦忽略或误释了语素“致”,就会导致对整个词语片面、错误的解读。下面我们利用古汉语的有关材料做一点简单的分析和说明。
“致”历史悠久,语义繁复。按《说文·攵部》:“致,送诣也。”《玉篇·攵部》也说:“致,至也。”基本上可以说,“致”最初的意思是“送”“送到”等。例如:
(3)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周易》)
(4)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捍之,送致诸竟。(《左传·文公》)
“致”由“送至”义进一步引申为“归还”,如《国语·鲁语下》中有这么一句话:“子冶归,致禄而不出。曰:‘使予欺君,谓予能也。’”韦昭注为:“致,归也。致禄,还采邑也。”这里的“禄”是“俸禄”。能得到朝廷俸禄的人,自然是为官之人。这种表达除了用“禄”之外,也有用“仕”“政”的,即在“致禄”之外,还有“致仕”“致政”等说法。例如:
(5)闵子要
而服事,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公羊传·宣公元年》)
(6)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礼记·王制》)
何休注“致仕”曰“还禄位于君”;郑玄注“致政”曰“还君事”。不难看出,无论是“还禄位于君”,还是“还君事”,最后的结果都是从官位上退下来,不再过问朝廷或官府之事。在“致仕”“致禄”和“致政”这三个词中,“致仕”的使用频率最高。姑举三例,以窥一斑:
(7)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唐·白居易《秦中吟十首》)
(8)官闲如致仕,客久似无家。(唐·戴叔伦《客中言怀》)
(9)既至镇,心不自安,遂请致仕。(《旧五代史·唐书》卷六十六)
“致仕”用于现代汉语中,可以看做是文言词语的承继和保留(限于特定的文体和语境),语义没有发生变化,用的仍是最初的基本义。这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我不是研究这个的,找了一篇某人的解释
致仕休致致政乞骸骨
1、致仕(zhi shi):交还官职,即退休。
如:永宁元年,称病上书致仕。--《后汉书》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古人还常用致事、致政、休致等名称,盖指官员辞职归家。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
2、乞骸骨:自请退职,意为请求使骸骨归葬故乡,回老家安度晚年。
如: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后汉书·张衡传》
充国乞骸骨,赐安车驷马。-- 《汉书·赵充国传》
耽病之,屡移疾乞骸骨。 --《新唐书·列传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