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学习有用的知识

注册/登录|最近发布|今日推荐

主页 日常百科校园生活教育科学
当前位置:首页 > 科学

网上卖烟花怎么举报

发布时间:2023-07-26 03:21责任编辑:秦小花关键词:烟花,举报

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非法买卖和批发烟花爆竹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应当向其举报,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情节严重,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需要分开讨论。

2、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批发烟花爆竹的,需要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些部门管理,因此,如果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向上述机关举报。

2、如果是零售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因此,如果有非法零售的,向其举报。

3、如果是非法运输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需要经过公安部门的许可,因此,存在非法运输的,向公安部门举报。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处罚部门和处罚手段,按照该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微信朋友圈卖烟花爆竹怎么举报

在朋友圈里卖烟花爆竹,可以把这种情况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举报,还可以向当地的治安管理处举报,向当地的安全管理处举报

抖音怎么举报卖烟花的

抖音是无法举报的,抖音是娱乐平台

举报方法

打110

警察局会年前的一段时间加强对非法的烟花爆竹管理,你拨打110举报即可。

或者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举报,直接向政府举报,政府会通知工商部门去核实和查封非法的烟花爆竹。

朋友圈里卖烟花怎么举报可以匿名吗

朋友圈里卖烟花举报可以匿名。在朋友圈里卖烟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举报。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治安管理处、安全管理处写举报信。

河南怎么网上举报违法售卖烟花爆竹

可以拨打110举报。 郑州

郑州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全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制造、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110进行举报。#在郑州发现销售或燃放烟花可打110举报#

开封

开封市政府召开全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固化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果,各县区必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保持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的劲头,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环保、祥和、吉庆的新春佳节。

洛阳

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区及各县今年继续施行全市(县)域、全时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日常管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平顶山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实施全域禁运、禁储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春节前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初六、元宵节、农历二月二等易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详细的重点时段禁放执勤值守和应急工作方案。

安阳

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倡议,请全市人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鹤壁

根据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鹤壁市双禁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鹤壁市全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全市实行全市域(所有地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新乡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鼓励媒体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焦作

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工作。

濮阳

根据《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乐县、范县、台前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确定:全市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许昌

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报》,决定在许昌全域范围内全年禁止生产、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漯河

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漯河市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在全市区域内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三门峡

三门峡市环境污染防治领导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域全时段长期禁放。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南阳

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各县市区要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联防联控网络,确保实现“零燃放”“零炮声”。

商丘

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在商丘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信阳

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布通告: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凡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并依法采取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口

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禁售禁放时间和区域为全域全时段长期禁售禁放。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驻马店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体系,在春节前组织各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落实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

济源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通告: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为全域全时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确保不出现销售、储存和燃放行为。请大家积极举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罚后,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知识推荐

高优知识网——分享有用的生活百科,一起学习优秀的知识。 垃圾信息处理邮箱 tousu446@163.com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 闽ICP备2023005118号-3 互联网安全管理备案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Copyright 2023 www.gaoyou91.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