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办理天津二手房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天津土宝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加工条件
因出售存量房申请过户登记的,申请人为买卖合同双方。
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以一定价款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当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办理房地产证件。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
所购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5年后按市场价格出售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和房产证。
处理材料
1.天津市不动产转让登记申请书(保留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n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保留原件)
4.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书(保留原件)
5、个人销售发票(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6、契税完税证明(查正本,复印件留存)
更多详情请点击:天津市二手房买卖过户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二)查收税费
(三)审批
(4) 记录
(5) 证件制作
(六)证书颁发
(七)备案备案
处理地点
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局
天津市各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办理时限及费用
\n 处理时限:30天
加工费:
报名费:住房,权利人缴纳80元/套;不含住房,550元/套
过户费:房屋按6元/平方米支付,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按18元/平方米支付,双方各承担50%
契税:
1.普通居住标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居住区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的;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
2、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原房)首次按成交价的1%缴纳
3、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3%支付,两套以上(含两套)按成交价的3%支付
营业税:
1.普通住宅不满两年按差额的5.65%缴纳,满两年免缴。
2、非普通住宅,不满两年按全额缴纳5.65%,两年后按差额缴纳5.65%。
3、商品房按差价的5.65%缴纳。
个人所得税:五年内缴纳1%;五年后唯一免税的房子。
土地出让金:划拨宅基地出让成交价款的1%。
印花税:2008年11月1日前购买房屋成交价的0.1%,双方各占50%; 2008 年 11 月 1 日后豁免。
制作费:颁发一张证书免收;每增加一张证书,加收10元/册。